问答题 10分

(一)请简释下列文字的含义,并运用中国法制史知识进行分析
《明史·刑法志二》:“成化十七年,命司礼太监一员会同三法司上官,于大理寺审录,谓之大审。南京则命内守备行之。自此定例,每五年辄大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