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1分

黄某于200 9年购置了一套底层三室一厅的商品住宅,2 0 1 0年改作餐馆,并补交了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办理了产权证变更手续。 2 0 1 2年黄某为转让该房地产,要求评估其现时市场价值。因当地无类似...

黄某于200 9年购置了一套底层三室一厅的商品住宅,2 0 1 0年改作餐馆,并补交了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办理了产权证变更手续。 2 0 1 2年黄某为转让该房地产,要求评估其现时市场价值。因当地无类似餐馆的可比实例,故估价人员首先采用了收益法估价(估价依据正确),估值40万元。然后,再将该估价对象视为住宅采用了比较法估价,估值50万元。由此确定最终估价结论为(40+50)/2=45(万元)。请问:这样确定估价结论是否正确?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