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题 12分

甲公司2×18年1月1日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借方余额为30万元,递延所得税负债贷方余额为15万元,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15%。根据相关规定,自2×19年1月1日起,甲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将变更为25%。甲公...

甲公司2×18年1月1日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借方余额为30万元,递延所得税负债贷方余额为15万元,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15%。根据相关规定,自2×19年1月1日起,甲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将变更为25%。甲公司2×18年的利润总额为6 000万元,2×18年1月1日存在的暂时性差异均预计将在2×19年1月1日以后转回。甲公司对其所有的交易或事项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了处理,且预计未来期间能够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减可抵扣暂时性差异。2×18年,甲公司与所得税相关的交易或事项如下:
  资料一:2×18年初,甲公司应收账款余额为1 500万元,坏账准备余额为零;2×18年末,应收账款余额为12 000万元,坏账准备余额为1 000万元。税法规定,企业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损失在未发生实质性损失前不允许税前扣除。
  资料二:甲公司自2×18年1月1日开始研发一项管理用的新技术,研究阶段共发生支出100万元,开发阶段共发生支出250万元,其中50万元不满足资本化条件,200万元满足资本化条件。该项新技术已于2×18年7月5日研发成功,达到预定用途。预计使用年限为5年,采用直线法摊销,预计净残值为零。税法规定,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发费用的75%加计扣除;形成资产的,未来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摊销金额的175%予以税前扣除。税法规定的摊销年限、摊销方法以及预计净残值与会计一致。按照税法规定,该内部研发项目符合加计扣除的条件。
  资料三:2×18年6月30日,甲公司以1 000万元的不含税价格取得一栋写字楼,并于当日对外出租,年租金50万元,租期3年。甲公司对该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2×18年年末该写字楼的公允价值为1 100万元。
  税法规定,投资性房地产持有期间公允价值变动金额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待出售或转换时一并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按照税法规定,该写字楼应作为固定资产核算,按照直线法计提折旧,取得时预计尚可使用年限为10年,预计净残值为0。
  资料四:2×18年1月1日,甲公司购入当日发行的面值为150万元的国债一批,票面年利率4%,每年末付息,期限为5年,支付价款148.5万元,另支付手续费1.5万元,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当年末该债券的公允价值为160万元。
  税法规定,购入国债取得的利息收入免税。
  资料五:2×18年6月20日,甲公司因废水超标排放被环保部门处以150万元罚款,已用银行存款支付。
  税法规定,企业违反国家法规所支付的罚款不允许在税前扣除。
  资料六:2×18年10月10日,甲公司由于一项商品购销合同违约而被客户起诉。客户要求甲公司赔偿经济损失1 250万元,截止2×18年12月31日,该诉讼尚未审结。甲公司预计很可能败诉,如果败诉,预计赔偿金额为1 000万元。
  税法规定,企业合同违约损失在实际发生时允许税前扣除。
  要求:
  (1)根据上述交易或事项,计算上述各项资产、负债2×18年末账面价值、计税基础以及暂时性差异的金额,填写下列表格(不需写出计算过程)。
  2×18年末资产、负债账面价值、计税基础以及暂时性差异(单位:万元)





 (2)计算甲公司2×18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和应交所得税。
  (3)计算甲公司2×18年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和所得税费用。
  (4)编制甲公司2×18年确认所得税费用的相关会计分录。